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简称“双打”)是营造社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促进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什么是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简称“双打”工作,是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
那么,哪些行为涉及侵权假冒?
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如何维权?
问:我买了一个移动硬盘,商家说读写速度能达到550兆/秒,回家后发现该产品实际使用与商家宣传不符,只有200兆/秒。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经营者以商业广告、宣传单、或口头等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规格、售后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宣传和许诺的,应当内容真实明确并相一致,不得夸大虚假等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问:我在网上花了98元买了一条“宝宝莉”衬衫。结果严重掉色,疑似是贴牌货……这家店的做法涉及侵权假冒吗?
答:商标一经注册便受法律保护,工厂店负责人未经所有权人授权就擅自加工、出售该品牌服饰,侵害其知识产权,已经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大家选购商品时,务必选择正规渠道的商品,遇到“大牌商品白菜价”更要提高警惕。
问:我妈妈的美容店使用了一款新型美容仪,后来发现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我妈妈并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她需要进行赔偿吗?
答:在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立即停止使用专利侵权产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检察官有话说
不售假不买假,尊重知识产权。
看资质留证据,扞卫合法权益。
共维护齐净化,优化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