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思践悟新姿态
开启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
——最高检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侧记
草木蔓发,春山可望。2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沐浴着初春的和煦阳光,焕发出勃勃生机。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在这里如期举行。来自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520余名厅处级干部分2期参加了每期5天的培训。
“开局之年、开春之时举办这次大规模集中轮训,旨在对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为全国检察系统作出表率,进一步引领以奋发有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最高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审定培训方案并分别为两期培训班开讲第一课。
10场专题辅导、2次分组讨论、2次大会交流,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政治业务一体培训。培训班既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中国式现代化”,又有党的二十大代表、检察业务专家结合检察履职分享学习心得,还有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家围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等热点作专题辅导,更融入了党史学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学员们一致认为,这次学习是党性洗礼,是精神充电,是能力加油。在这里,迎着曙光、踏着健步,开启了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的春天之路。
持续“深学”
提高政治能力
认真“细思”
强化理论武装
勇于“实践”
深化能动履职
用心“领悟”
推进自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