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召开会议
传达全市检察工作
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2月23日下午,镜湖区检察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迅速传达全市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主持,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参会。
会上,李光菊对全市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各部门负责人依次汇报2022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条线核心数据在全市排名以及“党建+业务”品牌打造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对2023年工作进行详细的谋划。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培育、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为进一步推动2023年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全体干警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扎实措施,积极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落细。
➤一要盘点过去明差距。2022年业务工作总体稳中向好,交出了合格答卷,但仍存在短板弱项。有的业务条线存在位次下降现象,综合工作仍有发展空间,亮点工作创新不足。下一步要发挥优势强项,狠补短板弱项,持续巩固发展检察工作向上向好态势。
➤ 二要注重思考明目标。始终坚持以匠心守初心,以“镜”品塑“镜”神,勇于奋进,争先进位。要激发各条线抓业务工作的潜力和决心,提振精气神,开拓新思路。放眼全市定坐标,明方向,充分调动全体干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监督履职成效。
➤三要有招有谋抓落实。要以“放不下”的使命感抓牢政治建设,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中,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要以“慢不得”的危机感实现固强补弱,以“滚石上山”的精神多看问题之处,多想破局之策。要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推进案件提质增效,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建立高标准可量化工作清单并抓好落实。要以“松不得”的责任感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把严的标准贯穿管党治检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