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
        【在两会】“府检联动”打造法治保障坚盾 | 安徽日报
        时间:2023-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1228日《安徽日报》第10


        原标题


        今年2月,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以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安徽建设——

        府检联动”打造法治保障坚盾




        府检联动”是政府部门与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进一步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效的创新举措。我省目前已建立起覆盖省市县的三级“府检联动”机制,涵盖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检警监督协作机制在内的14项横向协作机制。


        依法能动履职 优化营商环境


        2022616日,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共同召开府检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一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讨论通过了“府检联动”需重点推进落实的项目清单。


        今后,我们一定守法经营,还请继续对我们公司的合规整改建设作出指导和监督。”122日,根据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出具的评估意见报告,并结合涉案公司的整改情况,庐江县检察院对县内一羽绒制品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企业负责人在不起诉决定宣告后郑重表态。


        今年6月,该公司因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移送至庐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该公司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122万余元,抵扣进项税额近16万元。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庐江县检察院对该公司启动企业合规程序审察。


        经过数月整改,今年11月,庐江县检察院会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实地走访涉案企业,检察官等进入车间,考察了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查看了该企业合规台账,了解合规程序进展情况,听取该企业合规报告。经第三方合规考察,一致认为该公司合规整改效果明显。庐江县检察院遂对该公司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我省在“府检联动”机制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与检察机关把服务民企放在重中之重,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安、检察、司法、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企业合规工作有序开展。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引入第三方机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今年3月,省检察院会同省工商联等10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推进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时,主动审查是否符合企业合规条件,截至9月底,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16件,其中适用三方监管机制的90件,最终对45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还不断细化涉企法治服务保障措施。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今年1月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涉民企犯罪依法不捕137人、不诉686人。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开展涉经济犯罪“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清理出涉企“挂案”357件,已清理完毕356件。省检察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决标准统一。


        做好公益诉讼 增进民生福祉


        20221027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联合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及市窑河创新渔业有限公司在淮河淮上码头附近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益增殖放流活动。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及市窑河创新渔业有限公司,在淮河淮上码头附近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益增殖放流活动。在检察机关以及相关部门的见证下,3名犯罪嫌疑人购买的近2万尾鱼苗被投放入淮河水域。


        这次公益增殖放流活动源于我院受理的两起非法捕捞案件。”田家庵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428日禁渔期,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田家庵区姚家湾饮用水源地的淮河岸边使用禁用渔具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2826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陈某某明知淮河平圩大桥以西部分属于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仍在淮河陈郢码头进行非法捕捞,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今年,田家庵区检察院同区公安分局、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探索如何建立长效衔接工作机制以及涉渔案件起诉后的淮河生态修复补偿的公益诉讼。“我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后,与相关部门通过府检联动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建议犯罪嫌疑人购置鱼苗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田家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案人员说。两起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进行公益增殖放流,田家庵区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对他们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3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深受教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省检察机关深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公益诉讼协同保护,合力共筑绿色发展之基。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分别与省林业局、省文旅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审计厅、省税务局、省住建厅开展会商。与省水利厅积极构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积极派员支持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涉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


        此外,省检察院推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出台《安徽省税务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规程(试行)》,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与省审计厅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省检察院还与省应急管理厅协作,实现应急管理执法平台数据与智慧公益诉讼平台数据共享,通过平台数据筛查已向各地交办第一批28件线索。


        加强法律监督 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在对涉及行刑衔接案件和重大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和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亟待提升问题,‘检行联动工作站’的成立,较好解决和弥补了我局的这一短板和不足。”今年7月,滁州市检察院与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检行联动工作站”,在挂牌仪式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这样说道。


        此前,滁州市检察院与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的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建立联席会议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协作、案件研讨和调研、非诉执行案件配合、信息共享、交流合作等7项工作机制,做到共享共商检察监督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


        同时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检行联动工作站”,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对重大执法活动提前介入,双方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全面建立市场监管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随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实施,刑事案件不起诉率呈逐年上升趋势,需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完善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做好不起诉权的‘后半篇文章’。”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为强化“行刑衔接”工作,省检察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开展工作对接,推动“行刑衔接”模块纳入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是建立“府检联动”机制的一项重要目的。省检察院制定《关于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工作指南》,对在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提出检察建议412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03件,同比上升160%。省检察院还牵头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会签《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并联合开展为期一年专项清理和打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