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检察院和鸠江区检察院两级院领导共同包案化解的陶某某刑事申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院领导包案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第三批典型案例”。
案件情况
陶某某系原案被害人,与他人发生争执后身体受伤,花费大量医疗费和康复费。鸠江区检察院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认为该故意伤害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存疑不起诉决定。陶某某不服,向芜湖市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芜湖市检察院受理后,要求两级检察机关拧紧责任链条,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第一地点。为此,成立以鸠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俊为主办检察官,两级检察机关控申、刑检干警参与的办案组。检察机关联合属地政府多次带案下访申诉人,理清矛盾症结,并开展上门听证,“一揽子”解决释法说理、经济赔偿、公开道歉、刑事和解等问题。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后,鸠江区检察院包案领导还开展回访慰问,持续传递检察温度,受到申诉人的充分肯定。该案的成功办理生动诠释了芜湖检察践行最高检“学习二十大精神,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和安徽检察“温暖控申”情怀,充分展现了芜湖检察“检心为民”形象。
今年以来,芜湖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围绕“质量建设年”要求,以典型案例培育为抓手,提高控申检察工作质效,已获评5件全国典型案例和2件全省典型案例。下一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继续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控申检察工作,做实做优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用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