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五年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各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努力提高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犯罪,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围绕推动自主创新试验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成功起诉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如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许某某等27人制售假酒案,跨全国多个省市地区的电信诈骗案等,法院判决对我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予以支持。挂牌成立驻安徽响水涧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流动检察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着力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共批捕上述“三类”犯罪嫌疑人人,提起公诉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院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04件43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06件 288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71件1143人,提起公诉702件977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严尺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批捕起诉,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力。对依法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以及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严格掌握起诉条件,共决定不批捕142人、不起诉27人。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将查办大案要案与惩治危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齐头并进,五年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20 件35人,其中涉案金额万元以上 件人,处级干部 人,科级干部 人(是否市检察院交办),如 案、 案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6余万元。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查办行贿案3件3人。落实“三规范、三到位”,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树立“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化反贪”理念,积极适应《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标准、追诉时效调整所带来的影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摸排征地拆迁、惠农资金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及时进行初查或移送,努力转变侦查模式,提升办案水平。
积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完善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五年来,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5 件5 人,其中滥用职权案2件2人,玩忽职守案3件3人。加强反渎侦查能力建设,争取社会协同,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等问题,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案件侦结率、起诉率、判决率 。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严格区分一般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突出预防重点,强化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形成惩防联动的整体合力。五年来,针对典型案件进行预防调查70次,开展案例分析35件,结合办案,紧紧围绕发案部门、发案环节、行业犯罪特点,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4件。积极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为政府工程招投标的必经程序,对预防商业贿赂、推动市场诚信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五年来共向社会提供查询1171次。加大预防教育力度,深化预防“六进”,共组织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191场次,受教育人员达3700余人。创新预防工作形式,多次组织我区领导干部赴巢湖监狱、蜀山监狱等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区纪委联合制作廉政动漫宣传片在区电视差转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突出重大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重点行业领域的系统预防和涉农职务犯罪预防。五年来,先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活动、“清风行”——预防职务犯罪进村(社区)活动及扶贫领域专项预防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调研、宣传,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并得到省、市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清风行”活动获评全省预防工作“十优”。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考量标准,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针对刑事立案活动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依法监督立案32件,监督撤案46件,纠正漏捕30人,纠正漏诉28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
件次。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大对违法立案、侦查活动中取证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监督撤案 件次,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23件次。健全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常态联系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件人,促进依法行政。
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以认真审查定性是否准确,刑罚是否适当和程序是否违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7件,获得依法改判 件。强化对刑事审判的事中监督,全面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发出量刑建议份,法院采纳率达90%以上。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逐步加大监督力度。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发挥整体监督效能。五年来,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0件,均已成功结案。其中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诉49件,对法院正确的裁判,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申诉人息诉服判,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经审查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提请再审检察建议6 件,获法院改判 件。针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8份。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1件、支持起诉案件14件。与区法院会签规范性文件,规范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执行活动监督8件次。扎实推进“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开展“民行检察宣传日”活动。广泛走访联络,开拓监督案源,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力度,维护刑罚的严肃性。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对辖区内1098名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情况和社区矫正情况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对监外执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或者其他违法行为,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收监执行7人,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认真做好驻所检察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2人,均被公安机关采纳。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行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监督活动及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积极探索新领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坚持把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作为重要责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健全完善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和下访巡访等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次,受理控告申诉145件次。开通“12309”民生服务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为群众提供帮助。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情形的释法说理工作,真正把执法办案过程变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制作《便民申诉宣传册》,以温馨提示的方式便于群众了解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案件的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和预警处置。健全完善检调对接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件。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构建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会扶助于一体的工作格局,向29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6.6万余元。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重要敏感案件、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报送报告份,领导作出批示次。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及时向区纪委提出合理建议,推动《三山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出台,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约束。扎实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均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举报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法制宣传活动。针对交通肇事案件频发势头,建立“二三四二”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轻微犯罪被不起诉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配合开展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
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工作。选派优秀检察官担任辖区内 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开展法制讲座 次,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坚持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不断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被评为芜湖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标兵单位。深化关爱留守子女工作,启动了第二批检察官与留守子女结对帮扶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
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检察室、检察官工作站、检察联络员为主体的基层工作网络,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镇办司法所设立民行检察联络站,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扎实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和“双联系”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次、带案下访次,巩固“大走访”活动成果。控申部门开展“困难告诉我、满意带回家”活动,打造文明接待窗口。充分利用我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传播检察正能量,搭建检民联系新桥梁。我院的新媒体原创作品多次被上级院转发,并受到广大网民的认可和好评。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坚持固本强基,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全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入融合,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各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统联动联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等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排查,着力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创新丰富政治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移动课堂等互联网平台,将线上线下的学习结合起来。强调知行合一,注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在2016年抗洪抢险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强化队伍素能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专业培训、领导素能培训和业务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六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称号,两名干警分别获评芜湖市“十佳检察官”、“优秀检察官”,两名干警荣获市院嘉奖,三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侦查监督员称号。多名干警先后被评为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信访先进个人等。五年来,干警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共 余篇。
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等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立芜湖市检察机关首家案件管理中心,全面开展“六统一”的案件集约化管理模式。对办案工作区进行规范化改造,严格执行看审、审录和管用“三个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工作,职务犯罪讯问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纪检部门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坚持强化案件日常管理与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相结合,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实现评查全覆盖,促进办案质量稳步提升。
强化监督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集中整治“四风”和“庸懒散奢”,加大对规范执法、公车使用、检容风纪的检务督察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检察干警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强化严谨细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全市首次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监督评议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在全市首次启动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认真听取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千名代表委员看规范、评规范”等活动,加大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统筹推进司法改革。秉持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院规定执行检察官入额比例和入额标准,首批遴选入额检察官12人,首批选任检察官助理6人。改革保证了能办案、办好案的同志进入员额,同时为补充检察官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检察长坚持“司法亲历性”原则,对所承办案件亲自阅卷、提审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为全院干警做落实办案责任制的表率。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的五年;是检察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的五年;是检察队伍建设显着加强,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的五年。五年以来,我院先后被授予“第四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第十一届芜湖市文明单位标兵”、“芜湖市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20余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最美检察官”、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办案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眸过去的五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执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法律监督的整体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深入、不系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意识还不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后五年更是三山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这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2017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各次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实现三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努力为“十三五”规划实施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突出重点,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严重刑事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其他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工作。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深入查办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惩治“蝇贪”、“蚁贪”。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全面强化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等工作,持续推进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创新预防形式,促进预防源头治理。
(四)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各环节的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的监督。推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动自身科学发展。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检察队伍。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司法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突出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问责力度,让“司法亲历性”原则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
今后五年,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所确定的方针和目标,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